開始在跟不同類型的男生出去﹐約會後﹐最近我開始會問自己這個問題: "別人憑什麼喜歡你呢﹖"

越來越覺得﹐找一個男朋友/女朋友﹐跟找個好工作﹐在某個方面來說是非常相像的﹐不管對方是怎樣的人﹐你們一定要有某方面的共同點﹐一定要在某個方面吸引對方﹐才會讓對方想靠近﹐進而喜歡上你。

那麼﹐檢視一下自己﹐我有哪些地方﹐會讓一個男生喜歡上我呢﹖

長相嘛﹐普通﹐化妝技巧嘛﹐絕對是中上﹐氣質算優﹐但說話技巧簡直是零分。我不大會讚美別人﹐不大懂得如何接受讚美﹐不大會交朋友(除非對方讓我感覺很自然很舒服)﹐穿著...以紐約女生的高標準來說﹐應該算普通(在此以曼哈頓女人的標準為準)﹐有點平淡﹐基本上我整個人有點平淡。

音樂上﹐沒有特別喜歡的﹐也沒有特別懂的﹐基本上我是只會看MTV台來得到新資訊的傻子﹐不看rolling stone之類的雜誌﹐而在知識上...唯一懂的只有旅行﹐商業﹐和化妝﹐哈哈大概就這樣了。我不懂得如何打網球﹐不會說義大利文西班牙文﹐不看體育台﹐不喜歡游泳﹐甚至討厭整理房間。

這樣的我﹐有誰會喜歡呢﹖有誰會覺得有意思呢﹖有誰會有興趣認識呢﹖(甚至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好無聊﹐特別是在上了這麼多無聊的班之後)

我好想要找到一件有興趣的事去做﹐好想要替自己的生活找到一點目標﹐好想要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麼﹐好想得到對生命的熱情。

 

今天在跟D男抱怨我不想要再單身下去這件事﹐他居然跟我說﹕“讓我考慮一下再答覆你”。哈哈﹐原來有人會為我考慮放棄黃金單身漢的單身生活呢﹐真有趣。不過呢....就算他說要在一起﹐我大概也不會答應的。對方可是眼高於頂自視甚高的花花公子呢﹐沒什麼好稀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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