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幫索媽買了新的生日禮物﹐一件Brooks Brothers的洋裝﹐兩百塊﹐加上之前幫她買的Coach挽包﹐五十﹐索媽咪今年的生日禮物﹐比起去年來說可是升值不少(以上價錢為美金)﹐一直到晚上我還在想到底明天要不要再去幫她買一雙新鞋﹐把行頭整個換換。 (如果再加上Mikimoto的珍珠項鏈那就更好了﹐不過那可能要等個幾年後)

從開始上班之後﹐我發現我對奢侈品變得非常捨得﹐短短一個月﹐買了新鞋﹐新靴﹐新包﹐新外套﹐新風衣....只差沒把這整個人給丟掉了﹐整個換成新的。 (其實也差不多了)

有時候也覺得自己這樣有點奢侈﹐可是曼哈頓的誘惑實在是太多了﹐而薪水實在是太少了。薪水寄來了﹐簽約獎金寄來了﹐可是學生貸款還了﹐信用卡賬單付了﹐機票訂了﹐奢侈品買了﹐我的銀行帳戶又變得一貧如洗。

到底要上班多久﹐我才能逃開購物狂的魔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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