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瘋了才會在上了一整天無聊到會死人的課後被朋友們慫恿著一群人租了加長型的凱迪拉克禮車(就是電影裡常看到超級豪華的那種)﹐在禮車裡喝個爛醉﹐然後在芝加哥市區裡漫無目的的club hubbing﹐在一個晚上的時間去了五個club跳舞﹐還被在街上認識的陌生人邀請去一家高級酒吧的VIP室喝酒。

雖然聽起來很瘋狂﹐但是除了break the bank之外(就是讓我破產的意思)並沒有那麼糟﹐除了那些男生在街上拿著一整瓶的vodka往杯子裡倒的時候(拜託﹐我可不想喝醉了還跑給警察抓)﹐大部份的時候﹐我們只是在那聽說有所有cool bar的街上閑晃﹐找有什麼好玩的地方﹐被酒吧的bouncerfree shots﹐在有卡拉ok之夜的bar大唱(其實是十個人五音不全的大吼大叫)"like a virgin"﹐然後在一家雪茄味瀰漫的bar裡消磨掉剩下的時間。

嗯﹐然後我們晚上七點半就出門了﹐到家的時候是半夜兩點半。我不知道該怎麼在七點半前收拾完行李睡覺然後去上一整天的課後回家。我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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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雖然講起來好像滿有趣的﹐但其實身在其中﹐就覺得並沒有那麼特別﹐就像我常在看sex & city的時候﹐覺得她們的生活一定沒有看起來的那麼棒一樣。以Carie來說好了﹐她不過是個專欄作家﹐那一個月能賺多少錢﹖一個曼哈頓上城的公寓(像她在戲裡面住的那種﹐一個月少說也要七萬台幣﹐她怎麼住得起﹔住了之後﹐又怎麼負擔的起她的生活﹐名牌﹐party﹐城裡的bar和餐館﹖

把話題岔遠了﹐但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看起來越光亮的東西﹐裡面常常就越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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