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今天跟平常的星期三沒什麼兩樣﹐上班上到快累死﹐回到家的時候只剩下一口氣﹐連坐在計程車上都差點睡著....但是在讀了駱梨壽司的日記後﹐我知道我今天必須要寫下一些東西﹐關於那段時間﹐關於曾經有過的那段記憶﹐在我還沒有忘記之前。

現在的我﹐常常被誤認成ABC或是從小在美國長大的華僑﹐雖然還是有淡淡的口音﹐大部份的人也只是認為我是因為在家裡講國語的關係(其實很多ABC都是有亞洲口音的﹐只是很多人分辨不大出來罷了)﹐可是其實我是個高中才來美國的冒牌貨﹐而且在來美國之前﹐我一句英文都不會說。當然﹐說一句英文都不會說是有點誇張的﹐畢竟我上了國中三年高中一年的英文教育﹐可是殊不知從小英文就是我最糟的科目﹐從上國中以來英文沒拿過九十分﹐上了高中之後那時候忙著社團和談戀愛(很蠢的初戀﹐拜託別問)成績更是一塌糊塗﹐英文總是在及格邊緣飛過。

這樣的我﹐在英文不好家裡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家的情況下﹐就憑著一股衝勁下來到美國﹐現在回想回來﹐都不知道當初是怎麼做到的。那時候家裡幫我送去一家中國人開的補習班﹐老闆是阿姨的朋友﹐我每天早上就去補習班上課﹐下午的時候去一家在Flushing的私立高中上課。在私立高中的課是很容易的﹐因為我被分配到很簡單的英文課﹐同學的英文都跟我差不多糟﹐所以也沒有感覺到很大的壓力﹐可是早上的課就不同了﹐我上了一堂國小六年級的英文﹐和一堂高中三年級的數學-_-。剛開始上課的時候﹐說實在的我什麼都不懂﹐數學老師上課講的口音我聽不懂(而且那個中國老師口音超級重的)﹐但是因為身為台灣人天生有種數學的強悍﹐即使有一半的題目看不懂﹐多少都還可以做對七八成(雖然即使這樣還是讓我很怨嘆)﹔但是英文課就不同了﹐上那堂課我簡直是在活受罪﹐同學都很吵老師脾氣很不好而且同學可以很快做完的作業我常常要做三個小時還做不到一半。那時候我常常很自卑﹐因為自己程度很差﹐不如人﹐這樣丟臉的活著﹐還不如從三樓的陽臺上跳下去一了百了(我是認真這麼說的)。而且那時候我穿得很土(請記得我來自花蓮﹐而且在離開台灣前我從來沒自己買過一件衣服)﹐不會化妝﹐頭髮沒有離子燙總是翹來翹去的﹐小小的單眼皮﹐而且沒修過眉毛(糟了﹐這樣列下去我會列不完的)﹐看到我那些來上課打扮的像是要去約會的美國同學﹐而且通常在美國會補習的人家裡的經濟都有一定的水準﹐我更自卑了。那時候我整天都想要回台灣﹐但是又怕回去沒面子(畢竟我都跟每個人說我要來了阿)﹐可是留在這裡﹐我實在看不出什麼前途﹐我的英文不好﹐沒錢﹐不漂亮﹐我不知道我要怎麼在這裡生活下去。

(哦然後那時候的我不但失戀而且還無法忘情前男友﹐所以只要一聽到情歌就開始哭﹐每天都哭到睡著)

這樣生活了兩個月﹐想當然我的英文沒有太大的進步﹐暑假要結束了﹐索媽給我兩條路﹐一個是努力唸書好好在這邊待下來﹐一個是乖乖跟她回台灣。說真的那時候我真的很猶豫﹐因為我實在不直到怎麼做比較好﹕我討厭美國討厭英文﹐但這是每個人都想來的地方﹔我不喜歡台灣的高中﹐而且憑我高一那樣的成績要重新拉進度會很難﹔但是﹐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也是我留下來最決定性的因素是﹐我不願意在這樣沒有努力過沒有盡力過的情況下回去....憑著獅子座無人可敵的自尊心﹐我拉不下臉就這樣回去。

後來當然是過了一段很辛苦的日子﹐包括上課聽不懂拉﹐被降級兩年拉﹐被輔導老師歧視的行為和語言刁難拉﹐交不到朋友﹐自卑拉...等等有的沒有的﹐那時候我們還特別請了一個家教每個禮拜來家裡兩次一次兩個小時一對一的教我英文(真的很貴﹐不過很值得)﹐每次家教來之前我會選一篇紐約時報的文章來讀﹐在她來前先把不會的字一個個查完﹐她來之後我一段段念給她聽讓她糾正我的發音﹐然後我們會討論該段的意思﹐最後我再寫幾段話來記錄文章的大意和自己對文章的感想。

這樣最糟的日子﹐大概過了一到兩年吧﹐那時候真的是一個朋友也沒有﹐整個人就處在一種競爭的狀態(然後一直到現在我還是很好爭的個性)﹐而且會把別人想成功課上的假想敵(哈我知道這很可笑)﹐而且會每天跟著電視上的節目念﹐模仿對方說出的聲音。而關於字彙呢﹐這依然是我的弱點﹐因為我非常討厭背單字﹐所以大部份的字我都是在查字典查了實在太多次之後記下來的。現在想想﹐如果當初的我有閱讀的習慣﹐英文應該會進步許多吧...不過我實在太懶了﹐做不到這麼積極。

在美國住了兩年之後我的英文開始比較上了軌道﹐習慣了高中的生活﹐也開始交了些朋友﹐那時候我還上了堂英文演講課﹐雖然壓力很大(因為全班其他人都是白人﹐英文比我好得多多的)﹐不過真的是學到了很多東西﹐然後同時我也開始工作﹐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工作不只可以賺錢﹐還幫助我學習如何用英文跟他人相處....畢竟在學校就是上課﹐下了課就放學﹐除非下了課跟朋友打混﹐不然沒有什麼用英文跟人家交談相處的機會﹐而且那時候我在家裡還是以說中文為主。

高中畢業了﹐上了大學﹐這又是一個階段。說真的剛上大學的時候我真的很惶恐﹐因為那時候的我雖然英文已經足以跟人溝通﹐但是天生對於英文的自卑感讓我面對英文說得流利的人時仍然會不自覺的害怕﹐沒辦法馬上反應過來﹐而且常常會有那種﹐明明知道自己想說些什麼等到真正要說的時候卻又一個字也講不出來的情況發生。那時候我跟一個印度室友住在同個房間﹐整個套房裡除了我們之外還有一個美國出生的菲律賓女生和一個猶太和一個白人女生﹐他們都是在美國出生長大的﹐很多時候她們在聊天說話我還是沒辦法插上嘴﹐而且畢竟因為生長的環境不同﹐有時候會覺得想法上無法溝通﹐我對她們有興趣的一些事﹐或知道的一些事(像是小時候看過的連續劇和電影﹐喜歡的明星什麼的)﹐我都一點概念也沒有。那時候真的就像是劉姥姥進大觀園﹐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知道﹐看到什麼都很訝異都很驚奇還有一點點害怕。我們因為都是大一生﹐週末的時候大家都想去party﹐在大一大二的美國學生中﹐就是兄弟會姐妹會辦的frat party算是最熱門的﹐可以認識人﹐買了入場卷後也可以喝沒有限量的啤酒(有參水的)id的檢查不嚴格﹐而且便宜....大學生都是貪便宜的。那時候我大概一兩個禮拜會跟她們去一次party﹐想辦法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認識其實我一點興趣也沒有的男生﹐喝其實真的很難喝的啤酒(當然啤酒有好喝的﹐不過party的啤酒通常都不好喝)﹐裝得自己好像對她們的話題很有意思的樣子。現在想想﹐為了能夠讓自己融入那個環境﹐當時的我真的很蠢。

當然﹐除了跳舞喝酒之外﹐大一的我還有做些其他的事。那時候的我一心想要轉學到常春藤名校所以沒出去玩的時間都拼了命的在唸書﹐考試都儘量考一百﹐不然也是全班(大一都是好幾百人的大班)前幾名﹐常常唸書到半夜(說真的我這輩子就那半年和考高中的時候最認真過)﹐老師上課一定專心聽講超筆記﹐所以那時候的英文寫作閱讀和聽力能力就這樣增進了不少。

在大一下的時候我交了男朋友﹐也就是P﹐是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交往過最久的人﹐很可能也是最愛的那一個。我們在一起﹐不只是談戀愛﹐P真的幫了我很多很多。他幫我改明明就寫得很可怕的作文﹐在沒有人的時候糾正我的發音﹐而且因為談情說愛﹐我們每天都聊很多天﹐自然對我的口語能力有許多幫助。我們在一起的那兩年﹐算是我的口語能力進步最快的一段日子吧()。哦然後也是因為他﹐讓我維持了兩年的4.0最後卻決定不轉學到其他學校去。

後來我們分手了﹐我也去了英國做交換學生﹐算是學了一點點點點英國腔回來﹐可是卻常常因為英式發音和美式發音搞混﹐而不知道該如何說話才好﹐不過這種混亂只持續了一點點時間我又開始說我有點台的美式英文了。()

大學的日子好像就是這樣吧﹐總之英文就是一點點的慢慢進步﹐然後我開始接觸business這一行﹐ 所以也開始學著說話要得體﹐要婉轉(雖然這我到現在仍然學得很不好)的英文溝通方式。

就這樣一直到現在﹐我的英文還是在持續進步中。當然現在進步的速度沒有以前快了﹐不過我現在也比較著重在跟人相處(因為我和別人的相處能力真的是很差很差)和互動﹐還有就是儘量能夠了解我的同事們在想什麼在說些什麼。就算是現在﹐我的同事們還是常常會說出我不懂得話﹐不管是聽不懂(當然著重情況比較少)或是在話題方面不懂(像是那裡所有的男生都是籃球迷)﹐雖然剛開始上班的時候真的很痛苦(那時候他們在說什麼我真的什麼都搞不懂而且還常常問些超蠢的問題)﹐後來習慣之後﹐也就不會對自己在話題外感到那麼難受...畢竟人不是什麼東西都要懂的﹐也沒有必要去參與每一個話題﹐這樣的話連工作的時間都會沒有的。()

大概就是這樣吧﹐我還是在持續進步中的狀態()﹐也許十年後我也會說同樣的話吧﹐畢竟學一個語言(特別像我這種在語言上沒有特別天賦的人)是需要時間的﹐即使現在很多人看我英文很好﹐我還是常常會想寫什麼而寫不出來(這時候就會傳訊給平常私交很好的同事拜託他們幫我改文法什麼的)﹐或是說話詞不達意的時候。而且﹐就算是現在我還是常常會對自己的英文感到自卑(這好像是以前留下來的陰影﹐改不掉了)﹐面對英文程度很好的人(就是那種會在日常生活中用很艱澀的字而且還用得很優美的那種人)還是會不自覺的感到害怕﹐不過這些情感我都在慢慢習慣中﹐希望有一天我能夠真的擺脫這種對英文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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