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來越發現﹐要一直懷抱著對於生命的熱情跟享受的愉悅心情﹐人才會看起來好看。如果現在的你﹐比較想對自己好一點﹐比較想要瘋狂的逛街﹐享受當女生的自在感覺﹐這樣的滿足與開心也會成為一種氣質散發出來。"

這是我今天與東東的對話﹐很短﹐卻很一針見血。

禮拜五的下午﹐我跟一個在賓州大學讀MBA的傢伙出去約會﹐這已經是過去一個月內第五跟我約會的男人。他是個從表面上挑不出什麼毛病的好對象:身高一七五﹐面貌端正﹐聰明博學﹐對工作有強烈的衝勁﹐已經有數個工作機會及完美的未來在等著他﹐即使是在還沒畢業的現在﹐已經可以預見他第一年的年薪加上獎金可以逼近台幣一千萬。

我們已經認識超過半年了﹐第一次單獨出去﹐沒見面幾個小時可是他卻讓我無聊得只想打呵欠。

他是一個非常現實﹐非常物質化的男人﹐而且他很明顯的表現出這一點﹐他就是這樣一個沒有class只想要錢的男人﹐等他有了錢(或是有了更多的錢)﹐他可以慢慢的開始想關於class的事。過去﹐當我們只是普通朋友﹐當我只把他當成一個可以增加我人脈的networking contact的時候﹐這樣的情況並不困擾我。畢竟﹐他認識的人脈越多﹐懂得東西越廣﹐爬得越高越遠﹐對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但是﹐這是對一個朋友的定義﹐不是對一個男朋友的。

最近對男生的外表和條件挑剔的越厲害﹐我越發現我不喜歡這些人。像是我跟N說的﹐我在一個兩難的境地﹐因為我喜歡的男人(請見和謂優質男一文)不見得就是適合我的人(而且他們也不見得會對我有興趣阿)﹐可是問題是﹐隨著我見得越來越多﹐我對於"適合的伴侶"的定義的要求也就越來越高﹐因為我就是那樣一個喜歡好生活好餐館名牌衣服出去玩一定的社會地位的那樣膚淺的人阿﹐我就是那種喜歡那些finer things in life的人﹐我沒辦法再去想像要跟對方一起過苦日子﹐因為如果這樣的話﹐我還寧可一個人過﹐還過得好好的。

但是有時候我也會困惑﹐到底要怎麼樣﹐才能夠吸引到我所喜歡的(而不是這種像雞肋一樣的)男生呢﹖我要怎麼樣打扮﹐有怎麼樣的氣質﹐才會讓男生﹐或是說﹐我所喜歡的男生也喜歡我呢﹖

不管是自己想﹐還是看書聽朋友的感想﹐到最後還是只有一個結論﹐一個人如果過得好﹐那種氣質是會散發出去的。如果你喜歡自己﹐那麼別人也會很自然而然的喜歡上你。

所以就是這樣嘍﹐要愛自己﹐要自己先充滿了對生命的熱情和對生活的好奇心﹐才會讓對生命充滿熱情的人喜歡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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