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寫於7/25/2005

 

自三月跟朋友去自助旅行時就沒有在抽煙了﹐那一個月內﹐不管在旅行的時候有多沮喪多累多彈性疲乏我都沒有趣買煙﹐倒不是為其他什麼原因﹐我身邊的兩位女伴不喜歡我抽﹐覺得抽煙傷害身體﹐那麼為了不讓無辜的她們抽二手煙﹐那我不抽也沒什麼關係﹐就算在抽煙是種生活方式的巴黎我也沒有到轉角的小店去買煙﹐那是對他們的尊重和對自己的堅持。

在一個月的自助旅行之前﹐抽煙最兇的一段時間大概是跟P在一起的時候。P的煙癮很重﹐大概一天至少要抽個半包。雖然他抽得那麼兇﹐倒還是很尊重我﹐我煩他煙味重時會自己去旁邊抽﹐然後再用古龍水稍稍蓋住那個味道。他也不會鼓勵我抽﹐只是有時候我看他抽得那麼多﹐就像有人拿著糖果在眼前晃啊晃一樣的﹐久久總是要抽一根的﹐特別是我們兩個去巴黎過情人節的時候﹐簡直是按三餐在抽。

我很喜歡"會"抽煙的男人﹐所謂的會抽煙﹐並不是只是會抽而已﹐還要抽得優雅﹐抽的有品味。P就是這樣的一個男人﹐他抽起煙的時候﹐有一種很浪漫的頹廢感﹐配著他染過然後有點卷的長髮﹐黑色的長大衣﹐有一種所謂富家子式的浪蕩。特別是接吻的時候﹐他會一手把煙拿遠一點﹐一手輕輕摟住我﹐還有口中淡淡的煙味﹐真是棒極了。這樣的生活﹐這樣的一個男人﹐就適合在歐洲﹐就適合在浪漫的巴黎。

那大概就是一個氣氛的問題﹐所以等到我一決定跟P分手(要回美國)﹐也就順便把煙給戒了。戒掉煙和戒掉一個男人的原理是一樣的﹐沒什麼了不起的道理﹐只要有決心就可以了。雖然我並不討厭煙﹐但是我不抽的理由很簡單﹐我覺得我不會怕肺癌 (憑我抽那麼一點也不可能會得)﹐覺得那個味道沒什麼不好﹐也不怕牙齒黃(去漂白就好了)﹐但是這個社會太可怕了﹐只要女人抽煙就用不正經的眼光去看他們﹐我受不了。

抽煙什麼了不起﹖可是對看起來開通但心裡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美國人和本來就大男人主義的中國(在此泛指台灣港澳中國大陸)人來說(大概還要加上日本和韓國)﹐可是正經女人﹐好家庭女孩子絕對不能夠犯下的巨大罪行﹐只要一看到女孩子抽煙﹐就用有色的眼光看他們﹐好像他們殺人放火搶劫一樣。

如果連抽個煙都那麼辛苦﹐還不如不抽。如果當個女人要活得這麼辛苦﹐我還真希望下輩子不用再當女人。

所以說我還真想回歐洲去。有時候一個國家有沒有素質有沒有文化有沒有教養﹐跟那國家有多少土地口袋裡有多少個子兒一點關係也沒有的﹐有關係的﹐是他們對各種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開放度﹐和接受男女平等的公平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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