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曾經對聖誕節的慶祝滿懷著期待和希望﹐在發現這禮拜不用工作後﹐我還是在第一時間回到了花蓮﹐那個我住過十六年的地方﹐我的故鄉。

離開這麼多年(雖然中間有回來短期遊玩過)﹐說沒有變是騙人的﹐房子變多了﹐街道變擁擠了﹐連以前不怎麼熱鬧的市街﹐都到處是賣麻薯花蓮薯的店家﹐不過還是像夢中一樣溫暖的山山水水﹐一樣熟悉的人事物。

這三兩天﹐我去逛了熟悉的花蓮市(只有兩條大街)﹐吃了熟悉的飯店(老人家一定要去吃﹐花蓮也不過四家大飯店)﹐辦了新身份證(要露出耳朵看起來臉好大)﹐吃了兩次日式燒烤(果然是自助的和單點的質感有差)﹐蚵仔煎和蛤利湯﹐很多個車輪餅(童年的味道啊啊啊啊)和逛了南濱夜市﹐並且花了五十塊投沒有中的玩偶(還不如拿我弟在夜市射到的超大鵝玩偶)。

另外花了約一千元買村上的黑夜之後﹐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和海邊的卡夫卡上下集並拿了我爸兩本彼得杜拉克的書(我家的書多到可以開書店)﹐買了一堆女孩子的飾品﹐吃了中一豆花和附近的紅豆湯圓﹐現在感覺非常幸福當中。

的確是感到非常幸福﹐幸福到可以流淚。

我曾經流浪過世界各地﹐但是最終也只有這個地方可以讓我有“家”的感覺﹐連紐約都比不上。

回來台灣的這一個禮拜﹐大家都對我非常好﹐都非常疼我非常照顧我像公主一般的對待我﹐可是我卻覺得好不值得。為他們覺得不值得。

他們真的不需要對我這麼好呢﹐我並不能幫他們做什麼或給他們什麼﹐媽咪說得沒錯“他們很愛妳﹐但不要透支他們對妳的愛”

但是我不但透支了﹐還嚴重透支﹐我想如果他們要我回報他們所給予的這些﹐我大概得破產個十次才夠。我不知道該如何報答他們替我做的這些﹐容忍還有一切﹐起碼現在我是願意與他們分享我以後所有的...但是我不知道未來﹐特別是當我變得越來越現實的未來。

 

希望有一天我不會忘掉初衷...

 

 

 

就像在很多時候我遺忘了神和我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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