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公司念了一整天書﹐晚上出來的時候﹐外面剛好在下傾盆大雨。

雨下得很大﹐我沒有帶傘﹐在大廳裡猶豫了半天﹐不知道要折回去唸書好呢﹐還是叫計程車回去算了(但坐一趟三十塊的計程車有違我最近的節能減碳新生活)﹐正在猶豫的時候﹐外面有個homeless(游民)大概也想躲雨﹐就走進來了。

公司的警衛剛好在看另外一個方向﹐沒看到他進來﹐他也就自在的找了個角落安定下來﹐直到另外一個警衛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喂你不能在這裡" 警衛說。

游民的老人看了看他﹐沒說什麼﹐訕訕然的就走到玻璃門外的屋檐下躲雨。

警衛轉了個身﹐看到我﹕

"你在這裡做什麼﹖" 他說﹐沒注意到我手上的通行證。

"我只是在這裡躲雨"

"這裡不能隨便給人待的"

"我只是要在這裡等雨停而已" (我以為他只是不想門口被擋住﹐也就不以為意)

"....."他似乎要再說些什麼﹐卻瞄到我手中的通行證。"哦真是不好意思﹐我剛沒注意到你的通行證" 他的口氣突然客氣許多。

我看看他﹐沒說什麼﹐只給了他一個微笑。

不過是躲個雨而已﹐這是什麼了不起的理由﹐要表現出什麼了不起的態度呢﹖

大部份的美國人﹐並沒有財產可以讓他們失業5,6個月還能夠維持現在的生活....也就是說﹐只要失業5,6個月﹐你﹐我﹐或大部份的美國人﹐都可能成為街上的無業游民。

那又為什麼要給對方一個自己有多了不起的態度呢﹖為什麼要瞧不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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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something I have to learn,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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