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換了個對象(沒錯﹐就是上禮拜吃飯那個)﹐因為索媽咪說﹐你才跟人家吃了頓飯﹐能有多了解人家﹖多交往多認識﹐對你沒有壞處。

所以當禮拜一J再寫email來的時候﹐我沒有拒絕。

事實上﹐我覺得跟他在一起比較容易﹐這不是快不快樂的問題.....只是﹐我可以很容易的跟他相處﹐也不會患得患失﹐也不用擔心他會突然消失....如果我打電話去﹐他一定會接。(跟某龜毛水瓶男不同)

這樣的生活﹐對本來就已經被生活折磨得沒有多餘力氣的我來說﹐也許是最容易的(之前跟E攤牌的時候我整整一天沒辦法好好工作﹐最後還得加班來趕進度)﹐因為﹐愛得比較少的那個人﹐似乎比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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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友人S在笑我換人的速度之快﹐等我結婚的時候﹐交往的對象都可以寫一本書了 :p

但這也不是我願意的阿....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很想就這樣跟一個人定下來﹐好好的在一起.....但是神還不願意給我這個機會﹐我有什麼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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