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完了一段跟修女可以比美的耳根清靜下了班就回家男人絕緣體的日子後﹐我又在不自覺的狀態下滾進了生活的大染缸裡......dear不愧是最了解我的人﹐就像她說的﹐不管有男人沒男人﹐這些對我來說不過是一種狀態罷了。

所以雖然跟客戶那邊的幾個人有點小小曖昧﹐倒是沒有什麼超乎正常社交禮儀的事情發生﹐畢竟工作就是工作﹐沒什麼好說的。

禮拜一到四之間拼命工作﹐禮拜五晚上去友人M家的house party﹐只是去她在中城的家跟幾個朋友喝酒聽音樂閑聊﹐欣賞落地窗外面ChryslerEmpire State Building 的夜景﹐即使這樣也到近四點才回家。

禮拜六按照忙季的慣例去上了一天班﹐晚上回來縮在床上上網當宅女﹐宅到九點多覺得這樣實在太不對勁﹐只好努力跟體內的懶病對抗﹐梳洗打扮去參加朋友G birthday party.

說是birthday party其實不大算﹐正確來說﹐應該是幫G和他所有一月出生的朋友舉辦的派對﹐地點在第五大道上的一個lounge(距離J家兩條街)。當初要來參加這派對的時候就有想到這點﹐因為曼哈頓說大﹐其實真的很小﹐隨便去家星八克買咖啡都會遇到熟人﹐讓我實在有點小擔心....不過現實證明我是多慮了 =p 整家lounge當晚似乎是給我朋友給包下來了﹐一整個是台灣人的天下。(默。平常不大跟台灣人混的我已經很久沒看過"這麼多"台灣人同時出現了) 果然印證了我跟dear稍早的談話。

(註﹕其實來美國後我就很少跟台灣人混在一起了。倒不是什麼特別的原因﹐不然我從中國大陸香港來的朋友也很多啊﹐只是不知道怎麼的就不會特別跟台灣人在一起﹐可能也是因為雖然台灣很多漂亮女生﹐好看的男生卻不多吧﹐反而特別盛產明明長得不怎麼樣卻嘴賤的傢伙。)

雖然說地方只有ok﹐我除了birthday boy外也不認識兩個人﹐我和跟我一起來的S兩個人還是決定待一陣子後再決定下個目的地﹐畢竟就像我跟S提過的﹐她要認識一個有點質感的男生﹐只能夠借由這種活動來認識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畢竟我這個朋友長相ok常春藤名校畢業﹐他身邊的人自不會差到哪裡去(物以類聚嘛不是﹖)

可是事實證明我是錯的﹐因為我跟S待了一個小時﹐依然沒有用眼光掃視到任何一個讓我們感到興趣的傢伙(我應該要說﹐台灣無帥哥嗎﹖)......然後﹐就在我們兩個開始傳簡訊給每一個應該在外面玩的朋友的時候﹐一個男生走過來了﹐在這裡就先稱他為D吧。

D男並不帥(以我的標準-大概是以ET來起跳)﹐也不高(大概一七零到一七五間﹖)﹐他甚至不是很大隻(應該是沒什麼練過的)﹐不過他真的很好玩﹐很會說笑話逗我笑﹐還有自得其樂()﹐所以跟他聊得很愉快.....不過S後來受不了那家lounge的爛音樂﹐於是我們便轉移陣地﹐跑到對街的rooftop繼續載歌載舞。

對街的rooftop很有名﹐飲料很貴﹐男生的quality...普通(這我是說長相)﹐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一直被亞洲人搭訕(就說我現在基本上對亞洲男人沒興趣了﹗)我原本一直裝傻不講話﹐到最後我被煩到受不了了只好跟那個傢伙說"sorry, no english"(阿我真是爛阿)﹐這傢伙也就識相的走了....可是十分鐘之後﹐他剛好又走過來﹐這時候剛好一個之前來找我們來搭訕的傢伙正在跟我們說話﹐他大概沒聽到我說的話吧﹐只是看了看我﹐再看了看找我們搭訕的傢伙﹐然後把我朋友拉到旁邊去﹐說﹕"你應該要跟他們說她不會說英文的"

(沒想到我這種下三爛的借口都會有人相信﹐這人會不會太單純了一點﹖)

Anyway﹐我們小喝了一點酒小跳了一點舞就決定收攤了﹐這時候剛好在第一家的時候認識的那個有趣傢伙又傳簡訊來﹐只能跟他說今晚到此為止﹐下次有好玩的再說吧。

禮拜天睡到中午十二點才醒﹐醒來還是很累﹐可能是沒喝咖啡的原因。梳洗了之後就坐地鐵去了lexington那邊的ZARAT送給我的聖誕禮物我不喜歡到了現在還沒有時間退。

講到這個聖誕禮物我就有氣﹐當初就跟T說拜託不要買不要買﹐我不缺禮物也不相信聖誕節﹐他看到有什麼覺得適合我的東西下次再買給我就好了﹐結果他還是一定要買﹐買了個不知道什麼的鬼外套﹐一大堆拉鏈釦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我的風格﹐結果我忙個賊死還要找時間去退...偏偏ZARA沒有store credit這種東西﹐我一定要買等值或以上的商品來換﹐害我明明沒逛街打算的﹐卻還得把ZARA上上下下逛過一遍找任何可以買的東西....結果這下好了﹐他的外套退掉了﹐我卻又敗了一件黑色的短外套(冬天的很厚)﹐一件鴕色薄外套(春秋穿)﹐還有一件短洋裝(大概要瘦十公斤我才敢穿出去的那麼短的洋裝)。逛完了ZARA﹐就在想是不是也要去逛一下對面的香蕉共和國﹐生日的時候朋友送的五十元禮物卡還沒花....結果五十元是花掉了﹐我卻又倒貼了三十元﹐買了一件上衣﹐一件裙子跟兩條皮帶。

大包小包的從BR出來﹐又看到對面的H&M......雖然J一向對H&M不予置評(據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的說法﹕那種等級的東西送我都不要)﹐讓我當初有好一陣子過H&M的門不入(現在想想﹐多神經病阿﹗他不喜歡是他家的事﹐我喜歡就好了)﹐不過既然現在他已經跟我沒關係了﹐我自然也就開心的進去H&M掃了三件短洋裝一件外搭的毛衣

逛完了街不知道為什麼就覺得天氣好冷好想吃火鍋阿﹐可是T已經跟朋友約好要看晚上的足球比賽了﹐也不好意思叫他丟下他們跟我去吃刷刷鍋﹐只好抱著沒吃到火鍋的怨念回家﹐結束一個無所事事的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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